近日,河南省生態環境廳公布10月份全省環境質量生態補償情況。其中,平頂山市支償金額最高,為678萬元;洛陽市得補金額最多,為1745萬元。
根據《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河南省城市環境空氣質量生態補償暫行辦法和河南省水環境質量生態補償暫行辦法的通知》(豫政辦〔2017〕74號)和《河南省污染防治攻堅戰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印發河南省城市環境空氣質量生態補償辦法(試行)等辦法的通知》(豫環攻堅辦〔2020〕15號)要求,省生態環境廳對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的城市環境空氣質量生態補償金和水環境質量生態補償金的支償、得補情況進行了計算。2020年10月,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共支償城市環境空氣質量生態補償金4645萬元,得補5766.5萬元;共支償水環境質量生態補償金374萬元,得補902萬元。(文/李瑞)